|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委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3月20日开始启动。在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第十一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委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围绕中央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全市“解放思想、迎战困难、加速赶超、争先进位”的主题,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委党组以“三进三促”、“三服务”、“阳光计生行动”等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阶段各环节的任务。在学习调研阶段,市人口计生委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重点学习和潜心研读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个读本。围绕党组确定的7个调研课题,紧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各类座谈会20多次,发放调查问卷300多份,上门走访群众60多户,初步形成了一批有较高实践价值的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委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共识
一是在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更好地处理“三个关系”,即:抓紧与抓好的关系,既要执行好政策,又要让群众满意,避免“一紧就过,一松就乱”;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服务先行,在服务中加强管理,落实政策。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就是要跳出就人口谈人口,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局限,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把握、去推进。
二是在围绕 “宜春赶超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上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以长远眼光谋划发展,以全局意识统筹发展,以科学态度推动发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能,积极为“宜春赶超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更好地做到“三个不松劲”,即:严格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不松劲,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不松劲,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松劲,着力促进人口自身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理念上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协调。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把一切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做到“五个注重”,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优质服务,更加注重政策推动,更加注重统筹协调,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和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职能,努力打造法治计生、和谐计生、甘露计生和诚信计生,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立足实际,着力解决突出人口问题。一是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重中之重。从低生育水平反弹势能强劲的实际出发,牢牢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首要任务不动摇,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不松劲。采取宣传、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着力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千方百计控制和减少政策外生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控制目标。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通过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人工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三非”行为,采取宣传教育、严格监管、政策引导等有效措施,关心和爱护女孩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举,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现场会在宜春召开。三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2008年,争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而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一盘棋”管理的新格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牢固树立和大力倡导人本理念,积极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法,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强制向依法行政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重治标向治标与治本并重转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违反“八不”行为,防止和纠正简单粗暴等做法。全面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全省人口形势分析暨“阳光计生行动”经验交流会2009年6月1日在我市上高县召开。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到3项,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多年来全市未出现因计划生育不当行政行为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全面实施了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工作,实行政府服务为先导、宣传教育为疏导、婚前检测为引导的工作方法,引导自觉婚检,推广婚前教育,优生检测,优生优育,努力降低可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对农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全部实行免费。我市有上高、宜丰、奉新荣获国家优质服务县,有樟树、靖安荣获省级优质服务县。三是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我市计生利导政策做到了规定动作不打折扣,普惠政策优先优惠,自创动作出新显亮。2007年市政府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以绿色养老工程为主线的利益导向机制得到省委书记苏荣充分肯定,全市实行了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考加分、教育资助、放弃再生育奖励、节育保险等在内的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2008年,全省在樟树召开了现场会,推广我市的做法,宜春市获得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先进单位,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三)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一是稳定加强机构队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了县对乡级人口计生队伍垂直管理。各乡镇(街道)在保留或恢复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同时,作为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落实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进一步稳定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创新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村计生专干“县管、乡聘、村用”制度,并按照“女性、35周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的要求全面进行调整和充实。积极组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夯实技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了以“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列入国家重点扶助项目的45个乡所新建到位,目前全市有192个乡级服务所,其中中心所63个,普通所 118 个(一类89,二类29)。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解决了服务机构执业准入、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等制约服务站所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服务能力有了提升。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全面实施信息化带动工程,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务网的互连互通,上高县、奉新县开展的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信息互连互通有效地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全市建成了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平台、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使用,促进了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转变干部作风。认真抓好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连续两年受市委、市政府表彰,2008年获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第一名,进一步树立了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抗冻救灾和抗震救灾活动中,尤其是在抗震救灾活动中,宜春市作为全省唯一单位,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
回顾这几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工作思路和方法发生重大转变、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关注和关爱、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几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是这几年我们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最根本的经验,也是今后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5月11日起,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转入分析检查阶段。为切实做好分析检查工作,我们党组和班子成员通过逐个谈心、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各种形式,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查找制约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经过认真梳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有效落实生育政策的方法上探索不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群众对生育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有待提高。工作的高要求与工作手段缺失存在矛盾,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生育政策执行力度有所减弱,执法不严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存在“放水养鱼”、“以罚代生”的现象,环孕情检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到位,超生现象增多,低生育水平反弹风险加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整治效果不理想。我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宜春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两非”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有待加强,工作时紧时松,有的地方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不到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现有的服务网络、基础设施、人员素质、服务能力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基层计生干部政治、生活、经济待遇与其承担的职责不相匹配,尤其是村专干、中心户长报酬偏低,基层队伍不够稳定,专干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够强。上级报表帐卡任务繁杂,给基层干部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负担,统计数据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瞒报超生人口。
(四)个别地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时存在随意性。有的地方执法不公,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违法生育处罚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对党员干部和富人超生查处等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存在差别执法、弹性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有的地方在落实生育政策中依然存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任务艰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仍然滞后。现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还不能从根本上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也不能使他们明显得到更多的实惠。因此对群众的激励作用不大,引导力不足,不能对群众的生育行为起重大影响作用。综合治理合力不强,相关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难度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委领导班子对问题存在的根源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认为有其主客观原因。从客观原因分析,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人们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还有较大差距。这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最主要矛盾。群众“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虽然有所淡化。但是,不论城乡普遍希望生育两个孩子,而在农村,必须有儿子的愿望不仅普遍且很强烈。这是造成当前低生育水平反弹风险增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
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增大。一是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经济成分、社会成分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平台、手段、机制、体系不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二是工作手段缺失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打击“两非”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法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和支撑不足。基层没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队伍,难以承担繁重的执法任务和管理职责。三是人口流动加剧。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超过40万人,户籍地管不到,而全国“一盘棋”局面尚未形成,导致“因流动而超生”与“因超生而流动”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当前推行的一些普惠政策,包括免费义务教育、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集体福利分配等都按人头给予补助补贴,使超生的抚养教育成本降低,甚至是“多生孩子多得实惠、少生孩子少得实惠、不生孩子没有实惠”,这就客观上对计划生育带来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群众的生育愿望。
从主观上分析原因,主要是“四个不够”: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在理解的深度和把握的准确度上还有距离,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上超前性还不强。表现在部署工作时,强调目标任务的完成,而对工作质量重视不够,把人口出生率、政策生育率作为硬指标,而把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度作为软指标。在衡量工作成效时,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导致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任务而采取过激行为,有的地方为完不成任务而弄虚作假,瞒报应付。
二是工作推进不够扎实。仍然存在作风不实,抓深抓细不够以及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有的思路提出来了,目标明确了,也进行了部署,但是就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任务,缺乏有效的后续配套措施,缺乏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为基层创优环境方面,在深入基层督促指导以及引导基层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落实工作上,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都还做得不够。争取各级党政重视,攻坚、克难的力度上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是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仍然存在“就人口抓人口”,“就计生抓计生”等片面的、局限的思想认识,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把全力用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而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人口分布上研究不够,投入不多。在统筹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上,经济、教育、法律手段运用不足。在推动发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上做得不够。在统筹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利用部门资源、发挥部门优势、督促部门职责落实,调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上还有待加强。
四是创新突破不够有力。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和提出的新要求,分析研究得不透,有时存在惯性思维,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求稳怕乱。破解难题的能力还显得不足,思路、视野还不够宽广,工作中有力有效的办法措施不多,一些长期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路和整改措施
我委领导班子对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理清了科学发展的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口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个方针”、完善“三个体系”,健全“四个机制”,为实现“宜春赶超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坚持“一个方针”:就是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稳定”,就是要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就是要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支持力度,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待遇,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统筹”,就是要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统筹人口数量与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少生”与“快富”的关系,统筹自身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关系,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完善“三个体系”:一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强化责任意识,高层推动。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做好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和兼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利益导向作用,促进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三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的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四个机制”:一是宣传教育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宣传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是依法管理机制。完善依法管理的程序和规范,健全责任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和社会的资源和优势,落实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优质服务机制。按照“面向群众、服务入户、群众满意”的要求,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孕前服务、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政策落实服务。
本着“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时机成熟就立即着手解决、尚需时日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的原则,市人口计生委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围绕五个方面问题整改提高。
一是围绕落实生育政策,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①进一步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现行生育政策的社会宣传和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使群众准确掌握政策,规范生育行为。②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切实提高环孕检查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到位率。③全面开展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富人名人违法生育的清查清理,维护生育政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④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非诉执行”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以罚代生”、“以罚代管”等失职渎职行为。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省内之间,以及与省外之间的信息沟通、技术服务、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⑥加大抓大攻后力度,建立经常性联系督查制度,促进后进转化。
二是围绕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①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文明婚育观念,弱化群众的性别偏好。②全面建立二孩生育随访服务制度,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非”行为,对违法违纪人员依法严格惩处到位。④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纯女户的奖励优惠政策。⑤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实行重点联系、重点监测、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三是围绕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①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着力解决好基层执法队伍缺乏的问题,积极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②大力推进技术服务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③继续实施信息化带动工程,加快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经常性信息核查制度,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建设高质量的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④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提高协会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行村民自治。⑤积极争取各级和有关部门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重视、关心和支持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保持队伍稳定,增强队伍活力。
四是围绕依法行政,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②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开展行政侵权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各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③畅通和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④加强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改进政风行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⑤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实惠。⑥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指标。
五是围绕新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①着力从制度和政策措施上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加有效地推动新机制建设。②开展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效益评估和群众期望调查,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落实现有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水平。③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工作配合、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制度。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把计划生育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内容,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立即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主要做一项工作:立即召开全市专项调度和交账会,高层推动,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二是精简基层报表帐卡,减轻基层负担。主要做三项工作:①组织开展基层报表帐卡情况调查。②建立基层报表帐卡规范化管理制度。③精简废除不必要的报表帐卡。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调查研究。主要做四项工作:①建立领导包县联系制度。②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督查活动,了解掌握基层工作动态。③组织开展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政策措施。④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打击“两非”、村(居)民自治、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与生育文明创建、关爱女孩幸福工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避孕药具全覆盖“十进工程”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八个项目工作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的新办法、新途径。四是改进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做三项工作:①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等工作质量指标的考核权重。②完善“一票否决”文件,强化考核的执行力。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利用好育龄妇女信息库数据,全面客观分析问题,推动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为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确保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市人口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宜春实现“赶超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周一、周五雷打不动的干部集中学习制度,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理论上成熟,思想政治上成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把学习当作领导干部的一种快乐、一种责任、一种修养。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力、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
二是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党性修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求真务实“十八条”,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自我加压,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努力使班子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
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合力。继续保持班子成员之间精诚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好作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是进一步做到勤政廉政,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带头执行“六条禁令”,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带头崇尚简单,做到简单工作,简单做人,简单生活。提高境界,开阔眼界,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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