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 阅读正文

宜春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 动 的 通 知

信息来源: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09-12-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宜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口计生办: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全省人口计划生育“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赣人口办字[2009]47号)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我市计生系统全面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生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
     计划生育信访积案有的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开展“信访积案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有利于节约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和信访工作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式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计生“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总体要求
    计划生育“信访积案化解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继续落实《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信联发[2008]4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信访积案办案质量,重点化解一批人口计生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人口计生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计生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人口计生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督导检查,推动积案化解。对化解信访积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表扬鼓励;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的单位,视情节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认真制定计生“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有方案、有排查、有包案、有总结。要坚持统一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事要解决”为核心,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要把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很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重信重访工作中尚未化解的案积案为重点,做好过细的工作,如结扎后遗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公、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各县市区(“三区”)人口计生委(办)要建立计生信访化解积案工作长效机制,计生信访积案统计报表分别于9月底、12月底前报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
附:2009年宜春市计划生育信访积案化解年领导包案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