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通报表扬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荣获“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局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责任不含糊”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一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和土地整理项目,对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二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用地审核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不批”,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批;随意盲目乱占耕地的不批;违反土地供应原则规定的不批;占用耕地不落实“占一补一”的不批;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批。三是落实土地联合执法制度。积极构建国土、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的快速反应联动体系,对耕地保护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准确跟踪,将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强化责任严格监管,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5.5%以上,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黄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