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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行政问责的暂行规定》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9-1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市纪委出台《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行政问责的暂行规定》后,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实际,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一是召开会议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暂行规定》,局领导带领干部职工通读全文,逐条逐句进行消化理解,熟悉和掌握《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二是及时编印分发。将《暂行规定》印发到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局领导结合《暂行规定》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的条款,对相关职能科室及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教育。四是参加学习培训。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暂行规定》培训班,进一步加深对《暂行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五是开展讨论交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对照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暂行规定》条款,就如何贯彻落实谈认识、讲打算,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六是广泛宣传教育。通过简报、板报、网络等多种渠道,确保《暂行规定》宣传做到人人皆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健康、有序开展。(黄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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