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交通局 文件
宜春市服务业办公室
南昌铁路局宜春车务段
宜市工商公字〔 2010〕1号
转发《关于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主管部门、宜春车务段管内各站:
现将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厅委局转发国家六部委局《关于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09〕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认清做好该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局《关于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工商局等六厅委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认真执法。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和《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并对相关市场进行清理。一是搞好自查。对照检查本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与物流服务有关的政策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合理,及时纠正含有排斥外行业或外地区物流服务、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物流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相关政策;二是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物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物流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大力推进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意识和水平。要依法制止限定单位或个人只能接受本地物流企业提供服务、设置歧视性市场准入门槛、收取歧视性费用等限制物流跨地区、跨行业服务的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三是认真执法。要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规范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物流企业,要及时清除出市场,对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防乱罚款、乱收费情况的发生。
三、搞好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公平、公正的竞争理念,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物流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
1:《关于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09〕226号)
2:转发《关于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工商公字〔2010〕1号)
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交通局
宜春市服务业办公室 南昌铁路局宜春车务段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平交易 反不正当竞争 物流业 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
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