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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6-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企业注册局
           
 事项依据: 1、 《公司法》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
 3、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7、具有法定遵循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有限公司净资产的审计证明;
 8、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载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0、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1、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2、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意事项: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的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办理程序: 1、到登记机关领取或在网上下载《公司变更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备齐文件后,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发给《受理通知书》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3、领照人凭《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纳变更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副本费1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注册资本总额计算,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按0.8%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企业注册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时间:国家法定休息日以外工作时间;地点: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编:336000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www.ycgs.gov.cn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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