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工商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2010年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廉洁、安定的节日。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围绕学习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2、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强化节约意识。各级工商部门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1、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的通知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纪监 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 元旦春节 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市纪委。
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印发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