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工商局、机关相关科室(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赣府阅〔2009〕127号)精神和市治超领导小组的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宜春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宜春市工商局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省政府赣府阅〔2009〕127号《关于在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治超领导小组的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新一轮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治超原则,实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率明显下降,确保我市车辆改装、拼装市场良好和交通安全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徐云辉局长任组长,张颖副局长任副组长,公交、法规、注册、个体、各县市区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平交易局,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姚爱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内容
1、无证无照:无发改委批件、无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2、有证无照:有发改委批件、无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3、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参数改装车辆、超范围改装车辆、擅自改变货车车箱长度或高度、车辆维修者擅自改装机动车辆;
4、非法买卖改装、拼装汽车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31日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排查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利用工商红盾信息网、报纸和张帖《关于在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通告》,广泛宣传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系统内执法人员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车辆改装、拼装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同时,组织各级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涉及车辆改装、拼装、维修、买卖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为集中整治阶段打下基础。
2、集中治理阶段(12月11日-2010年1月20日):对排查阶段查出的问题,根据其性质和情节,分别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该变更的变更的,该规范的规范,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
3、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召开整治非法改装车辆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强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整治非法改装车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几点要求
1、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强化对非法改装车辆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在整治结束后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市局整治办。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直至基层工商分局都要根据文件精神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到有目标、有内容、有步骤、有措施、有要求。
3、强化协作,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整体职能作用,要主动与发改委、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委等部门联系,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执法,特别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注意收集有效证据,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