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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宜春市工商局清理通讯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9-12-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公平交易局
           
  
各县市区工商局、机关相关科室(局):
近期,消费者投诉反映,通讯行业利用其独占经营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开展对通讯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平交易 通讯领域 整治 通知
 抄送:省局公平交易局                                  
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宜春市工商局清理通讯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近期以来,全市工商系统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通讯行业利用其独占经营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开展对通讯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以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宗旨,强化对通讯行业的监管,提高电信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努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1、抽奖式巨奖销售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无照经营行为(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超经营范围等行为);4、违规广告发布行为;5、其它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市局成立由李斌任组长,姚爱萍任副组长,法规科、消保局、商广科、消协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视情抽调县、市、区工商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四、方法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12月20日开始,2010年2月10日结束,分四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通过“12315”申诉举报热线、《赣西晚报》、电视台等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10日)通过市场调查,查验执照,暗查暗访等措施,并调取各县市区“12315”、消协等单位的相关申诉举报,摸清当前通信领域违法情况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月11日——2010年2月5日)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其中一些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总结阶段:2010年2月6日——2009年2月10日)根据这次集中整治的效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加强通信领域的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通信领域规范经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国家赋予我们的责任。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因素,特别是当前双节将至,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监管,切实履行职能。
2、加强学习、提升素质。通信领域门槛较高,监管难度大,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提高自身素质,确保依法监管。
3、强化协作、确保成效。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力争达到查办一起,规范一片的目的。要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对通信领域监管的长效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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