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 阅读正文

关于转发 《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休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9-12-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企业注册局
           
  
                    关于转发 《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
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休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
    现将江西省工商局《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
工商企字[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企业监管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诚信体系建设 通知
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9份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赣工商企字[2009]12 号
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
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诫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O9]2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积极参与做好规范
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总局工作思路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牵头部门的组织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工商行
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功推进建
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三、认真做好工商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记录、工作分祈及有关数据统计工作。
 四。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企业监管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诚信体系建设通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 年11 月16 日印发
                                           (共印20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企字[2009]202号
       关于积极参与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
诚信体系建设工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承担的任务,即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规范招标
投标话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参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决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休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诫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好这项任务,既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木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四个统一”执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备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贵任感、紧追感和使合感,在牵头部门的组织下,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分解具体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同时,有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的实现
    二、充分发挥职能,把完成分工任务与履行法定职责和实现监管创新结合起秉来
    坚持围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预防大主、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规范招标投标话动、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严把市场中介组织的主体准入关,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行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依法严把招标投标中介组织的市场主体准入关。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对于从事招标投标业务的中介组织,严格审查其法定设立条件。对于其经营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许可的,严格审查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文
件。对按规定需要取得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2.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场中介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完善中介组织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整合,夯实监管基础。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大力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商业贿赂手段串通投标行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投诉举报电话》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对涉嫌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线索,要认真组织力量排查,依法认定查处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
   4.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场中介组织法律法规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完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肉容。
   (二)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主要措施:
1.积极配合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配合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需要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内容。
2.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周信息目录和共享标准,利用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3.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体系保障制度。建立企业征信、信用系统的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评估、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寺信激励机制,运用企业相关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三)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驻各级工商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按照牵头部门的统一部暑和任务分工,针对工商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妥善安排工作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完成好分工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进行督促、协调。
(一)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2009年8月一2009年10月)。按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工商机关职能,研究制定具休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就相关工作向系统提出业务指导意见,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具体要求。
 (二)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排查问题(2009年1O月一2009年12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查找市场中介组织登记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监管责任(2010年1月一2011年6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上下走右的联动监管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2011年7月一2011年12月)。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工商 招投标 诚信体系△ 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2009午10月15 日印发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