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今年7月,全国、全省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从行业实际情况出发,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做到动员部署强化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排查发现问题、重拳出击整改落实,同时通过快乐工作、争先创优等途径,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优质高效队伍。通过多管齐下举措的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清查项目248个,涉及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的项目53个,补缴土地出让金、规费等1465.33万元。中心城区共梳理自查了57个项目,涉及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的项目17个,追缴规费280.4万元,补缴土地出让金248.06万元,罚款31.37万元(部分项目处罚尚在处理中)。其中:在项目审批阶段进行容积率调整的项目共8个;规划验收阶段对提高容积率进行整改处理的项目有6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督察发现超面积建设的项目2个,未批先建1个。
动员部署强化责任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布置立足早。7月10日,召开了规划建设系统行风整治大会,要求各有关科室(局直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分头查摆问题;7月27日,召开全市行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针对行业现状,摆问题、挖根源、定措施,此举走在全省的前列。9月19日,印发了《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治理内容、工作步骤、任务分解等一一予以明确,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9月19日,召开局务扩大会,专门布置专项治理课题调研,要求各职能科室(单位),根据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就如何查找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调研,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措施或建议。
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从细化分解入手,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先前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合二为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协调组和投诉、调查、核实、督查组,明确了7名专(兼)职人员,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同时,按照全市和本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治理内容等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六项重点工作”目标、措施和时间安排表》和《“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或修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等情况一览表》,每项具体工作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等,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职责分明。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进展及成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务求人人皆知、人人皆为。目前,全局刊发专项治理《工作简报》15期;在宜春城乡规划建设网上设立专栏并发布信息40多条;《宜春日报》、《赣西晚报》也多次刊登了相关信息稿件;9月26日,《中国建设报》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江西宜春大力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一文;11月15日,《江西日报》在头版刊载了《宜春用制度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源”》一文。
跟进督查,及时调度。为推进工作开展,成立了工作督查室,跟踪问效,定期督查。同时,还每周召开专题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专项治理的会议、文件、政策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相互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摆问题、明思路、谋对策。可以说每次专题会既是一次政策的学习传达会、工作的经验交流会,更是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会,既很好地培养了广大干部自我规范的廉政意识,以及提炼总结的能力素质,让每名干部始终把住政策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底线,又有力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达到了以调度促督查、以整改促落实、以总结促提高的目的。
认真排查发现问题 重拳出击整改落实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理性正视的态度,我局突出内外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重拳出击抓好整改落实。
认真排查,发现问题。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填报《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情况自查自纠表》、《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亲属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材料供应等与工程建设有关行业的情况说明表》,对自身依法行政和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等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专门制定《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对2002年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其中,对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排查方式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两种。针对查找出来的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并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及时分类作出处理。
通过深入自查、企业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查摆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建设单位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挂羊头卖狗肉、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监理单位形同虚设、部分招投标代理机构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等。对自身承担的两项市政府重点工程(高士北路延伸和明月立交桥建设工程),认真对照有关要求严格自查。从自查的情况看,上述两个工程项目均采取BT方式招商建设,在项目报建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拆迁安置上严格阳光操作,在工程建设上严把质量安全关。目前两项工程进展顺利。
清理文件,完善制度。及时对近年来本部门制定和本部门参与起草、由市政府印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完善文件3个,废止5个,并形成了《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文件汇编》。其中,对已经不适应《城乡规划法》的《宜春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规定》,提请政府予以废止,并全面启动了修订工作。对建设项目规划,通过“一网(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网)、一馆(市规划展示馆)、一牌(公示牌)”公示;对正在调整修编的宜春市中心城总体规划(2008—2030),近期将组织在人民公园、体育中心、鼓楼广场、宜春学院、火车站等人口密集地段集中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对“城市规划建设金点子”活动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及时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目前,宜春市中心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经编制完成,并于8月底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及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界定了中心城规划区范围,明确了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有关事项。为规范城市规划、用地、建设和管理行为,严把规划审批关,报请市政府撤消了原规划咨询委员会,成立了规划审查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库,实行了项目回避制等创新举措,大大提高了规划审查的公正性和时效性。出台了《宜春市中心城规划管理“十不准”》、《宜春市中心城规划管理“十公开”、“十不批”和“十不验”规定》、《宜春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以及《宜春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对文件的全面清理和有关制度的配套完善,全市工程建设的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脉络更加清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重拳出击,整改落实。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审批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充分运用容积率专项治理的成果,逐条对照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审查内容进行了深度完善,做到边治理、边完善、边纠正、边提高,使规划审批的各个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监督落实到位。分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各方责任主体诚信的缺失。为此,我局积极搭建诚信平台,力求通过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如对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因管理人员包括中标建造师长期无人在岗,造成安全事故问题,将其列入不诚信施工企业名册,在诚信平台上予以公示,并给予该公司从发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业务的处罚。按照“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加大了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了招投标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的机制。如在发现秀江东路拆迁安置工程投标单位串标嫌疑线索时,及时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协同纪检监察及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最终查实并予以了重处(其中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目前,已查处了两起串标(秀江东路拆迁安置工程投标单位串标、中行宜春分行营业部装饰工程投标单位串标),一起业绩造假(交警支队指挥大楼投标单位伪造业绩)等违法违规案件,较好地震慑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还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了电子化招标投标。通过网上报名、电子标书、身份锁等办法,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围标串标现象。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督导上,市质监站、安监站改变原有基本固定的检查巡查方式,把“办公室搬到工地上”,采取加大检查巡查次数,不打招呼进行抽查等方式,确保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重点工程不少于3次,每月再安排1次大检查或抽查,并重点加强了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宜春月·中华情”全国中秋晚会的舞台搭建施工中,我局作为工程责任单位,抽调了一名县级干部和数名专业人员全程跟踪、强化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万无一失,任务圆满完成,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快乐工作争先创优 打造优质高效队伍
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离不开一支作风过硬、素质较高、工作踏实的干部队伍。我局推出了“快乐工作法”、“三四五工程”、“争先创优”评比、科级干部轮岗等举措,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快乐工作“十个一点”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争做最好的自我,营造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率先在全市市直机关推行了“快乐工作法”,具体为“十个一点”:心情阳光一点、待人热情一点、思路拓展一点、工作激情一点、办事利索一点、效率提升一点、结果美妙一点、生活简单一点、自律严格一点、身心轻松一点。
·“三四五工程”
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特殊时期化解特殊困难的能力,在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实施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三四五(三个坚决反对、四个大力弘扬、五个着力解决)工程”。
三个“坚决反对”:坚决反对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作风、坚决反对人浮于事的衙门作风、坚决反对相互推诿的扯皮作风。
四个“大力弘扬”:大力弘扬特别顾大局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特别重实干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特别能创新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特别讲贡献的优良作风。
五个“着力解决”:着力解决思想状态问题,保持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着力解决干部素质问题,形成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解决工作效能问题,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服务态度问题,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铺张浪费问题,努力实现四项“零增长”。
·争先创优
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局创新工作思路,推行事先申报、事中争创、全程监督、年终评比的评选办法,积极营造人争先进、事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事先申报:每年一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由各科室(局直单位)自愿申报,并提出具体的争创措施。事中争创:各科室(局直单位)逐条对照争创标准和各自提出的争创措施,抓好执行和落实。全程监督:局督查工作室对各科室(局直单位)的争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与年度工作任务督查结合起来,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年终评比:以百分制进行计分,按最后得分,分别评出先进科室、先进单位。
·科级干部轮岗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城乡规划建设事业赶超发展的新要求,我局在全局科级干部中实行轮岗。轮岗坚持机关科室与局直单位相结合、行政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相结合、个人申请与组织决定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批实施相结合。轮岗按照方案公示(在局机关和局直单位醒目位置公示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个人申请(每名申请人必须申报三个轮岗职位)、组织考核(由局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研究决定(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轮岗人员名单)几个步骤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目前为止,全局共对12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他们在新岗位工作积极进取,面貌焕然一新。
这一系列举措成效明显,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大局观念、服务意识更强了,全系统形成了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奋勇争先、敢创一流的良好风气,呈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优化的喜人局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捷报频传,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