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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08-3-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建管站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手续
 申办材料: 中标通知书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审查合格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单》原件,施工合同原件,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建设资金资信证明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岗位证书及上岗证、职称证复印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纳税承诺书,市政工程处管道入网手续,安全生产教育合格证(法人代表收取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收取原件、项目经理收取原件、安全员收取原件),备案合同原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方案审查。
 办理程序: 行政服务科受理,实地踏勘,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上级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0.6%收取;2、定额测定费:住宅按工程造价的0.14%、非住宅按工程造价的0.2%收取。
 附  件:
 承办机构: 市建管站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216717
 监督电话: 0795-3998153
 网上咨询: www.yccj.gov.cn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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