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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公告

信息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08-4-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公安局政治部
           
  

     为满足全省公安机关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西省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www.jiangxi.gov.cn

    2、江西省人事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

    3、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321323,每日8:0017:00时,考生可自愿到招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人事局、公安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报考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42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划定合格线,合格者进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网上下载)。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范围和方法详见《江西省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考录方案》。

    四、体能测试

    进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安局按照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规定共同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

    由设区市人事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其程序、方法、标准按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791-6386265

    省公安厅人事处:0791-7288819

    八、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事厅监察室:0791-6386232

    省公安厅纪委:0791-7288107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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