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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
信息来源:
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08-4-22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事项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
72
号令)
办理对象及 范围:
机动车主更换住址、机动车更换颜色、更换发动机、车架等。
办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办材料:
原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明等
办理程序:
见机动车业务流程图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行驶证工本费:15元/本。牌照工本费:100元/副。
附 件:
下载附件:
机动车业务流程图.doc
下载附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72号令).doc
承办机构: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法定工作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919633
监督电话:
0795-3223275 3224464
网上咨询:
宜春交警信息网(www.jxycjj.gov.cn)
网上办理:
无
状态查询:
0795-3919633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