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本地符合民用枪配备条件人员 |
| 办理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一)枪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合法配备、配置的;
(二)必须具备保管和使用枪支的条件;
(三)使用、保管人员要经过培训;
(四)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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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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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领取《江西省民用枪支配置、配购许可申请审批表》——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初审( 9天)——分管领导审核(1 天)——窗口审批办结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办理总时限 时限( 1 0)工作日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申请表》
审批步骤 申请审查阶段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江琴、易琳 B:钟春林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审批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陈云南 B: 刘琼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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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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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机构: |
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 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邮 编:336000 |
| 联系方式: |
07953216725 |
| 监督电话: |
07953262054 |
| 网上咨询: |
无 |
| 网上办理: |
无 |
| 状态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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