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第32、33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55项。 3、《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2005年公安部发布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4、《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修正案》(省政府第143号令)第36、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