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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信息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08-4-16
公开范围:面向申请人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事项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第3233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55项。
3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2005年公安部发布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4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修正案》(省政府第143号令)第3637条。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各地有资质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单位
 办理条件: 手续齐全,具有拟申请级别相应技术人员和燃放器材的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单位。
 申办材料:
下载附件:申办材料.doc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领取《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申请表》——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初审( 4天)——分管领导审核( 1天)——窗口审批办结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办理总时限 5个工作日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审批步骤 申请审查阶段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窗口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江琴、易琳 B:钟春林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申请表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审批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窗口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陈云南 B: 刘琼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 点: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邮 编: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216725
 监督电话: 0795321672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07953216725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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