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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信息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08-4-16
公开范围:面向申请人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办理对象及 范围: 本地有枪支运输需要的单位
 办理条件: 申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从事制造、配售、配备、配置、进出口枪支(弹药)等活动;(二)枪支、弹药分开运输,包装方式应当符合承运人的有关规定;(三)建立枪支(弹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押运人员经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四)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的,交通工具应当安全可靠,并且封闭。按照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材料:
下载附件:申办材料.doc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领取《江西省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初审(1 天)——分管领导审核( 1天)——窗口审批办结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 办理总时限 时限( 2 )工作日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审批步骤 申请审查阶段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江琴、易琳 B:钟春林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审批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陈云南 B: 刘琼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办理时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 点: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邮 编: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216725
 监督电话: 0795321672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079532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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