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本地旅馆业单位 |
| 办理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及单位。 |
| 申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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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领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初审(2天)——分管领导审核(1天)——窗口审批办结(1天)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总时限 时限( 4 )工作日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审批步骤 申请审查阶段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江琴、易琳 B:钟春林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审批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人手机号码及职务(AB岗位制) A:陈云南 B: 刘琼
办理时限 1天
环节需要填写表格名称 合格证
需要打印的文书或者证照
环节所需材料(除申请材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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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10元,依据是:《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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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机构: |
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 |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 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邮 编:336000 |
| 联系方式: |
07953216725 |
| 监督电话: |
07953292054 |
| 网上咨询: |
无 |
| 网上办理: |
无 |
| 状态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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