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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依据

信息来源:法制办   发布时间:2008-3-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宜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宜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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