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宜春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的开局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宜春,坚持“一体两翼”扶贫开发重点和开发式扶贫,瞄准省定58个和市定2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开辟贫困群众增收途径,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逐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为宜春经济社会协调稳健发展作出贡献。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大整村推进工作力度
1、抓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五年规划,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重点,把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放在第一位,把农民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帮助办好。按质按量完成年内规划建设项目。
2、抓好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按规划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条件,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大力抓好社会扶贫助学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防治艾滋病和结核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妇女“双学双比”等工作,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
3、抓好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建设。搞好调查摸底,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发展好一个有基础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同时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逐步培植新产业,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产业格局。
4、抓好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搞好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切实实施好“三清三改”规划项目,逐步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
5、抓好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成立乡、村两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扶贫规划制订、项目论证、工程建设和资金监管,由村民票决确定扶贫项目,由村民票决确定扶贫资金使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成立村级有村民参加的扶贫项目实施小组,对建设材料、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村级主要由村民参加的扶贫项目监督小组,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小组审议同意,将扶贫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公告。
6、抓好以村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切实选准配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委会班子,特别要选准一个能力强、素质高、能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好支书。实行扶贫开发重点村班子成员岗位培训责任制,市扶贫办负责培训村党支部书记,县市区扶贫办负责培训村委会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市扶贫办年内举办一期扶贫开发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拓展农业产业化扶贫
7、着力培植扶贫龙头企业。努力争取扶贫贷款规模,选准有规模效应、有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有志参与扶贫开发的农业产业企业,作为扶贫龙头企业,优先立项贷款,培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积极作用。
8、发展壮大扶贫主导产业。继续抓好原有主导产业,不断扩大各产业基地规模。继续投入专项扶助资金,建立新的产业基地,促使更多的贫困户在产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链中增收脱贫。
9、加大科技培训和推广的力度。继续投入科技培训和推广专项扶贫资金,紧紧围绕培植扶贫龙头企业和发展扶贫主导产业,加强对贫困农民的科技培训。选准有推广价值的科技项目,向省扶贫办申报立项,争取专项资金,力争年内新建2—3个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三、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10、办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进一步办好万载县联创职业培训学校和宜春市缝纫技术培训学校,按照市场用工需求增设培训专业,增强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选准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工作,力争年内增设1—2个省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11、狠抓转移培训计划落实。坚持基地培训转移原则,5月底前按质按量全面完成2005年度转移培训计划,年底前完成2006年度转移培训计划。
12、搞好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坚持“培训一人,转移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计划编制、组织招生、建档立卡、专业培训、输出转移和跟踪问效工作。
四、做好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协调管理
13、争取省直部门帮扶。市和县市区积极主动争取省直部门驻宜春定点扶贫,力争每个县市区有1个以上省直部门。积极争取扶贫追加资金,为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提供服务。
14、落实市、县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责任制。争取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制定、落实、执行《宜春市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落实1个市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每个市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落实1个县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
15、加强对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组的协调管理。制定管理方案和考核目标,加强对驻村工作组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各级定点扶贫部门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定点扶贫部门单位的帮扶作用。
五、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帮扶贫困户活动
16、搞好干部帮扶活动的组织协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发万名干部扶贫帮困活动的通知》(宜发[2003]8号)文件精神,搞好组织发动,定期调度情况,深入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干部帮扶活动持续开展。
17、抓好绿色帮扶工程。继续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绿色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05]3号)通知精神,切实督促帮扶干部帮助结对贫困户年内栽好50棵杨树,落实好林产权,做到树有主、主有证。
六、加强扶贫部门自身建设
1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办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头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及原则,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学习信息化、数字化办公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宜开办发[2005]5号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原则,做到廉洁自律。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坚持扶贫资金财政报帐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0、加强调研督查工作。建立健全调研督查制度,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农村建设、社会扶贫和移民扶贫等重点课题调研,抓好扶贫监测、移民搬迁、科技推广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示范点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情况调度,加大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开创“十一五”扶贫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