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外经字[2007]72号
上高县发改委:
现将省发改委赣发改外资字[2008]1767号《关于核准瑞通(江西)环保纸业有限公司DMC法清洁制浆年产9.9万吨高档文化用纸项目的批复》转发给你委,请你委督促瑞通(江西)环保纸业有限公司,按照省核准该项目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建设该项目的各项条件,抓紧到市、省相关部门办理该外商合资项目的相关手续。并请按照国家和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关于核准瑞通(江西)环保纸业有限公司DMC法清洁制浆年产9.9万吨高档文化用纸项目的批复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外资 转发 项目 核准 通知
报 送:市政府
抄 送:市对外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
市外汇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有关银行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