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99号
关于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客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赣济集字[2006]34号“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客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为支持你集团总部由南昌市整体搬迁至宜春市的工作,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与你集团公司签订的《锦绣山庄产权转让及周边土地出让协议》,我委曾以宜市发改投字[2006]85号文批复你司客户接待中心一期工程立项建设。为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集团公司客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江西济民可信集团客户接待中心;
二、建设地点:宜春市城区锦绣山庄及周边地区,具体以规划部门的红线图为准;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63.48亩,总建筑面积150479平方米。具体建设项目含:1、锦绣山庄星级宾馆改造;2、集团商务中心及配套;3、户外健康休闲中心及配套;4、企业内部科技、管理、营销人才住宅(只供企业内部使用,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建设规模和内容按照与市政府签订协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期工程总投资为9721.02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后续各项工作,争取
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项目 济民可信 客户接待中心 立项 批复
抄报:市政府。
抄送:市房管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