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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发改投字[2006] 7 号
关于理想家园·香樟湖畔(铂铭瀚)商住小区立项的批复
江西博能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赣博鑫(宜)房司[2006]字01号“关于申请办理理想家园·香樟湖畔(铂铭瀚)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2005年《宜春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记录摘要》精神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和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该项目用地缴费情况的证明,鉴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基本就绪,经研究,同意理想家园·香樟湖畔(铂铭瀚)商住小区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市昌黎大道以南、高士北路以东、建材市场以西地段。详细建设地点以市规划部门意见为准。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94.5亩,总建筑面积
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此复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项目 小区开发 立项批复
抄报:宜春市人民政府
抄送:宜春市规划局
宜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 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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