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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樟树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8-6-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责任部门:发改委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
 结案情况: 已批复该项目
 附  件:

 

宜市发改投字[2006]139号

 

关于《江西省樟树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樟树市发改委:

报来樟发改字[2006]第55号“关于要求审批江西省樟树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我委于12月1日邀请部分专家,召集樟树市发改委、供水公司在宜春召开审查会,对《江西省樟树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听取了樟树市供水公司关于项目有关情况的介绍,成立了专家审查组。专家组在与樟树市供水公司进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议,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会后,樟树市供水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经我委进一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本次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总体设计、管网布置、管径选择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拟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改造项目为马洲上、楼门前(药都南大道—新民路)、北市街、共和西路(锦绣共和段)、福城路(富豪大酒店—沿江路)、福城路(康力公司—四特大道)、永金路、四特大道(共和东路—百福花苑)、药都北大道等九条管道,总计9475米。

三、项目投资总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核,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概算39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8.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0.08万元,预备费11.0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接此通知后,请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的各项管理规定、现行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后续工作,以便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樟树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建  供水管网  初步设计  批复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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