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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交通指挥中心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8-6-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责任部门:发改委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
 结案情况: 已批复该项目立项
 附  件:

宜市发改投字[2006]126号

 

关于宜春市交通指挥中心立项的批复

 

宜春市公安交警支队:

你支队报来宜公交管[2006]133号“关于请求宜春市交通指挥中心立项的报告”已收悉。我委曾以宜市计投字[2001]28号文批复你支队办公楼建设,该楼未开工建设。现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各设区市须建立完善的交通指挥中心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支队建设宜春市交通指挥中心,与办公楼建设同步进行。交通指挥中心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包括网络、监控设施建设等,项目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和上级补助。

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组织审批。

 

00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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