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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08-6-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责任部门:发改委投资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行政行为: 政府投资项目
 结案情况: 已批复该项目
 附  件:

 

 

宜市发改投字[2006]91号

 

关于《江西省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实训楼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高县发改委:

报来上发改综字[2006]13号“关于对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七月四日,宜春市发改委召集上高县发改委、规划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并邀请部分专家在上高县主持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对由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江西省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代表踏勘了建设选址,分别听取了建设、设计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有关情况的介绍,成立了专家评审组,对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议,形成了《上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以下简称《专家组意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现综合有关材料对《初步设计》作如下批复:

一、修改完善后的综合大楼工程建筑平面布置紧凑,立面处理较简洁,结构选型合理;工程水电、环保、消防等的设计基本可行。《初步设计》文本设计深度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二、请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筑物各层的使用功能、根据实际用电要求核实整个工程的用电负荷,以达到进一步优化工程的整体设计。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033.4平方米。

四、工程概算。经审核,工程总投资为425.3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27.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95万元,预备费20.25万元(详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四制”要求尽早开工建设,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上高县职校实训楼工程概算表。

                            00六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项目   实训楼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教育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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