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90号
关于《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大楼
初步设计》的批复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报来宜职字[2006]46号“关于要求对我实训大楼初步设计进行审核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八月二十二日,宜春市发改委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并邀请市内部分专家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主持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对由大地建筑事务所(国际)南昌分公司编制完成的《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大楼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代表踏勘了建设选址,分别听取了建设、设计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有关情况的介绍,成立了专家评审组,对工程《初步设计》及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议,形成了《江西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大楼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以下简称《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现综合有关材料对《初步设计》作如下批复:
一、、修改完善后的实训大楼平面布置紧凑,立面线条明快,建筑风格与院内教学主楼相呼应,有利于营造相对宁静并体现现代教学特色的环境;主楼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基本合理;工程水电、环保、消防、节能等章节齐全,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二、为使工程建成后更好地发挥其使用功能,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阶梯教室的空间视觉效果、楼内走道防排烟、环保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更经济合理的设计,以进一步提高整体工程的设计水平。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700平方米。
四、工程概算。经审核,工程总投资为2832.6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417.7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50万元,预备费91万元,其他费用173.86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四制”要求尽早开工建设,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二00六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项目 实训大楼 初步设计 批复
抄报:市政府。
抄送:市教育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