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60号
关于《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麻类科学研究所:
报来赣麻科字[2006]03号“关于请求批复《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五月二十四日,宜春市发改委会同市农业局邀请部分专家在江西省麻类科学研究所主持召开设审会,对江西省江南建筑设计院宜春分院编制完成的《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代表踏勘了建设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情况、设计单位对项目初步设计情况的介绍,成立了专家评审组,对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议,形成了“江西省麻类科学研究所《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会后,建设及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于七月十日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送达我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综合设审会议情况,现对修改完善后的《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根据麻科所总体规划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初步设计关于项目的总图布置方案。
二、原则同意野生苎麻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艺技术的设计及主要工艺设备选型。
三、建筑工程功能分区明确,主体结构及基础型式设计合理,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为节省土建投资,种质基因库与生物工程实验室的建筑立面处理应力求简捷;并在实施前,补充原有建筑物安全性鉴定意见。
四、基本同意初设中给排水、电气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但应进一步明确水源及其接入方式。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19.7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64.63万元(土建工程费用175.98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8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2万元(详见附件)。
六、项目实施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此复。
附件:总概算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苎麻 保护与开发项目 初步设计 批复
抄 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