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50号
关于宜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立项的批复
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
报来奉先德业字(2006)第01号“关于宜春市医废处置项目的立项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宜府办抄字[2006]24号抄告单的有关精神及你公司与袁州区三阳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用地合同书,经研究决定,同意宜春市医废处置项目立项建设,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项目建设单位: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袁州区三阳镇(石岭布)工业用地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
五、医废处理工艺:非焚烧高温蒸汽磨擦分解技术。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成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转省发改委审批。
此复。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医废处置 立项 批复
报 送:宜春市人民政府。
抄 送:宜春市卫生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7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