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37号
关于樟树盐化工业基地给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樟树市发改委:
报来樟发改字[2006]20号“关于要求审批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给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5月11日,我委召集有关部门并邀请省部分专家在樟树市召开会议,对由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市政设计院编制完成的“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给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代表踏勘了现场,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介绍, 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经会议成立的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形成了专家组意见。现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设计单位对专家组意见回复材料,综合会议有关情况,现对“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给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作如下批复:
一、项目建设规模:根据基地建设规划及用水量预测,同意基地给水工程总规模为8万吨/日,分二期建设。一期(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其中:取水泵房土建、净水厂内送水泵房和加药间土建按最终规模8万吨/日建设。
二、水源及取水点的选择:由于樟树市城区及基地周边地区除赣江以外没有其他充足水源,而赣江水水量充沛,水质较好,同意确定赣江地表水作为本工程供水水源,取水点定为赣江东岸原军用码头以上200米处。由于取水点位于赣江樟树城区段下游,必须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
三、净水厂厂址: 同意厂址选址于基地规划区边缘,开源路以西、环化路以南地段,预留二期发展用地;基地总用地为2.998公顷。
四、制水工艺:基本同意净水采用静态管式混合器混合,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双阀滤池,液氯消毒的常规处理净水工艺。
五、工程总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为6957.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113.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7.42万元,基本预备费325.5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5.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38万元(详见附件)。
六、请按专家意见和建议在施工图设计中给予优化。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开工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樟树盐化工业基地给水工程总概算表。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项目樟树盐化工业基地 给水工程 初设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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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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