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投字[2006]29号
关于市房地产公司黄泥塘安置小区立项的批复
宜春市房地产公司:
你司报来宜房字[2006]02号文“关于市房地产公司黄泥塘安置小区申请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妥善安置鼓楼片区改造直管公房拆迁户,依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2004]10号会议纪要和宜府办抄字[2005]59号文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司兴建黄泥塘安置小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市区灵泉街道黄泥塘,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为准。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6.59亩,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6000平方米以内。绿地率达35%以上。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0万元,资金来源:鼓楼片区改造拆迁补偿和自筹。
请接此立项批复后,抓紧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房地产 安置小区 立项 批复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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