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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授予宜春市发改委 “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称号
信息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08-4-30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综合科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树新风、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
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深入整改、规范建章立制等各方面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委
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项职能工作进一步推进,获得省发改委民评领导小组的充分认可和一致肯定,并在全市“基层评机关、群众评干部”活动中荣获市直单位第二名,近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宜春市发改委“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称号。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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