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宜 春 市 水 利 局
宜市发改农经字[2008]7号
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省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水利(水务)局:
现将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07]1733号)下达我市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项目总投资455.9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205.6万元,地方配套250.3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1673人。
各县(市、区) 必须将本批投资计划所列项目,按已上报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成果统一纳入2008年度《实施方案》一并编制上报(本批计划不占用2008年度下达各地的实施方案计划额度),于2008年3月底前一式五份上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审批。编制格式和要求参照《江西省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附件:宜春市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明细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水利 农村饮水 专项资金 通知
报送:省发改委、水利厅
抄送:市财政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科 2008年1月31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