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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简介

信息来源:地税局   发布时间:2008-3-2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2000年改为垂直管理,实行上级地税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9月进行了机构改革。目前,宜春市地税局内设职能科(室)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一科、税政管理二科、国际税收管理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基金(费)科、纳税服务科),下设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干部培训中心),3个正科级直属单位(稽查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全系统有县(市、区)局11个(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经济开发区局),设立基层分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91个。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29人。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对机构设置及职能的调整规定,宜春市地方税务局负有下列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局、市政府指定的资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逃避缴纳税款、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电子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做好计算机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编报全市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县(市、区)地税局的相关干部。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还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授权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资金(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税源监控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文化构建为动力,以素质建设为根本,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发展水平,全面实现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十一五”时期,基础不断夯实,改革不断深化,品牌不断形成,成果不断涌现,实现了“赶先、争先、为先”的战略目标。五年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近三年获得全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考核评比“三连冠”。“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成就主要表现为“十个大推进、十个全面升级”:

    (一)地方税源建设大推进,地税收入规模全面升级。坚持“以短保中、以中养长”,培植地方税源,坚持“专业管税、综合治税”,管牢地方税源,积极构建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连续五年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15.41亿元,较“十五”期间的36.91亿元,增长2.12倍,年度收入规模由“十五”末的10.37 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5.69亿元,年均递增28%,比“十五”期间年均快了15.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快了1.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占GDP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3.77%和57.52%,比“十五”期间分别提高1.19和4.61个百分点。地税收入过亿元的县(市、区)由3个增加到9个。累计组织各项基金(费)6.87亿元,较“十五”期间增加5.27亿元,增长3.29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建设大推进,税收征管模式全面升级。根据管理扁平化、集约化的要求,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了征管机构,合理配备了征管力量,科学设置了岗位,明晰了工作职责,加强征管查业务联系,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以应用软件为支撑,形成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税收法制建设大推进,依法治税水平全面升级。从定岗定责入手,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的税收执法体系、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科学的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了执法责任考核,认真展开了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大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强化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五年共依法减免地方税收10.6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了5.62倍。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规范了税务行政许可行为。深入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餐饮娱乐业、租赁业、资源性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整治了税收秩序。五年共补税罚款2.0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了1.33倍。查办的申庄公司涉税案件,成为全国典型案例,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教材。

    (四)管理机制建设大推进,税源监控能力全面升级。积极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努力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经济类型对税源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了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了17个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强化了行业税收监控力度。统一和规范了数据采集、录入、分析、修正、清理的标准和操作规范,严格了数据质量的考核监督,加强了信息数据的管理。拓宽了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初步建立了以涉税信息交换为核心的市、县两级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了基础数据库,切实提高了信息管税水平。鼓励索取发票,打击虚假发票,简并发票种类,提高了“以票控税”能力。

    (五)征管基础建设大推进,征收管理效能全面升级。全面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和规程,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完善了税收管理员激励机制,提升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水平。实行了“三级巡查巡管”制度,有效防止漏征漏管户。建立和完善了评估指标和预警值,提高了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了纳税评估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了征管效能。实时监控欠税,通过公告欠税、限时缴欠、强制清欠等有效手段,加大了欠税的清缴力度。建立了纳税人“一户式”电子档案,规范了纳税人的基本数据、申报数据、财务数据和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数据的管理。管户率、申报率、入库率均达到98%以上,税源预测数与税收实际入库数误差控制在10%以内。

    (六)服务体系建设大推进,纳税服务质量全面升级。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细化考评”为保障的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融网上申报、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税收论坛等为一体的综合网络信息平台。推行了网上办税、自助缴税、POS机划卡缴税等申报和缴款方式,推广了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实行了“一站式”受理、“一窗式”办结,实现了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的同城通办,推行了全程、预约、提醒、延时、首问等个性化服务。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缩减办税时限、简并办税资料,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规范了服务行为,统一了服务标识,培育了服务文化,提升了服务品位,纳税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6%以上。

    (七)信息化建设大推进,应用技术手段全面升级。硬件配置已具规模,网络架构基本完备,建立了协调高效、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征管业务系统、税收监控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行政办公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工具手段作用、规范控制作用和智能服务作用。五年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0.33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85%。依托信息化技术,优化了业务流程,健全了征管机制,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发和推广了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平台、OA系统、网上办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参数定税、征管资料电子档案化管理等软件。规范了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储存、清理和发布,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准确与完整。加快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八)现代基层建设大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全面升级。推进基层“六好”达标和“六小文化”建设,探索创建现代分局,先后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0.75亿元,新建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比“十五”时期增长了1倍。打造了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的地税基层组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和实施纵横结合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岗责明晰、流程规范、考核有据的工作质量管理新机制。完善了机关政务、事务、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拓展经费渠道,理顺外部环境,确保了机关运转规范、高效。实行了部门预算、强化了资金监督、规范了政府采购、严格了内部审计,加强了财务资产管理。创造了优越的工作条件,形成了优良的工作秩序,取得了优秀的工作业绩。

    (九)政风行风建设大推进,地税队伍形象全面升级。坚持不懈地抓好行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践行了“法律至上,承诺至真,服务至诚”的服务观,制定和落实了服务创业、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履行了“六公开、六不准”社会承诺,开展了“三个比对”、“三入三访”、“三纠五查一铲除”活动,落实了“四五六工作规则”,专项整治了“办税不廉、服务不周、承诺不兑现”的违纪行为,组织了“百名领导干部服务百个重大项目”、“千名干部帮扶千户困难群众”、“万人次回访万名下岗职工”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发展环境创优年”、“规范服务效能年”、“和谐环境诚信年”、“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活动,并连年获得第一。五年来,全系统获国家级先进集体10个,省级先进集体182个,市级先进集体165个,有224人获得市以上先进个人。

    (十)干部队伍建设大推进,人员整体素质全面升级。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显著增强。市局班子被省局评为“优秀班子”。五年来,有5人提拔到处级领导岗位,有17人晋升为正副调研员;有75人提拔到正副科级领导岗位,有235人晋升(转任)为正副主任科员。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实施“楼、洲、带、园”地税文化建设工程,改变了干部风貌;建立了优胜劣汰、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的干部管理机制,激发了队伍活力;全面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大力推进分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提高了人员素质。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91%,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占总人数89%,取得“三师”资格占总人数的6.8%,分别比“十五”末提高了10、15、1.5个百分点。完善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了政务公开,落实了党组巡视、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强化“两权”监督,大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2010年,是宜春地税第二轮创业的开局之年,是宜春地税创业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年,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宜春地税“二次创业”的良好开局。

    ——最令人欣喜的是地税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财力保障能力大增强。全市组织入库地方各项收入38.34亿元,同比增收9.58亿元,增长33.3%。精准完成了省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地方税收的财力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颜赣辉常务副市长在我局年终总结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我局组织收入等工作成效显著。

    ——最令人自豪的是依法治税工作开创新局面,干部执法水平大提高。省局在袁州区局召开现场会并下文推广了我局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做法,市局荣获“全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称号。市局稽查局和高安市局各有一个稽查案卷荣获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一等奖;市局稽查局报送的案例获省局优秀典型案例评选第一名。

    ——最令人满意的是纳税服务效能得到新提升,地税职能作用大发挥。省政协委员视察丰城地税工作时对地税服务企业发展高度评价,省局召开现场会并下文推广宜春地税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标准。市委谢亦森书记对我局的服务效能给予了“优秀”的评价。

    ——最令人鼓舞的是税费征收管理建立新体制,信息管税能力大提高。构建了12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取得重大突破,得到省局肯定;樟树、高安、万载分别在省局税源管理专业会上作经验介绍。宜丰县局建立煤炭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创新了行业管理办法;直属分局集中开展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算,不断规范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省局在宜春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局基金(费)代征工作经验。

    ——最令人高兴的是地税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干部综合素质大提升。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培育争先意识的做法在省局思想政治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上高县局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升。铜鼓县局推行人文管理,倡导“快乐工作”,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我局参加全省地税系统税政业务竞赛笔试有6人进入全省前20;现场竞赛获得了团体三等奖。参加全市《廉政准则》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

    ——最令人振奋的是地税行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创业服务成效大彰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视察丰城市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肖伏芝视察市局、袁州区局工作时均对地税行风建设充分肯定。省局在丰城市局召开现场会,并下文推广宜春地税创业服务经验;省效能办建议省局推广了靖安县局“税情报告”制度和奉新县局“巧搭‘连心桥’、服务‘创业潮’”系列活动的做法。市效能办致函我局表扬经开区局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

    我局把2011年定为全市地税系统的“创新创先创业年”。2011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一条主线”(转变地税发展方式),突出“两项业务”(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强化“三个理念”(依法治税理念、信息管税理念、和谐兴税理念),提升“四个水平”(税收执法水平、税源管理水平、纳税服务水平、廉能管理水平),实现2011年地税收入平稳较快增长,深入推进宜春地税“二次创业”,为宜春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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