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全面提升地税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百名领导干部服务百个重大项目”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为动力,以“三个服务”为导向,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发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更新服务观念,增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找准地税工作与项目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创新服务项目举措,打造“让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品牌,为实现“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贡献力量,为建设赣西强市、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开展“双百”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的原则。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正确处理好完成收入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出台或执行与国家税收政策相违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科学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创新征管服务手段,建立服务重大项目的长效机制。
(三)规范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化管理为基本要求,突出重大项目管理重点,注重节约征纳成本,简化一切不利于重大项目发展、不利于服务重大项目不必要的、重复的工作流程,提高地税行政管理效能。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不落实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在服务重大项目上,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和扶持功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用好、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原则。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公告制度,及时向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发放《地税优惠政策手册》和《地税优惠政策提醒卡》,组织开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税收对策专题调研,为地方党政推进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与服务,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结构调整、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
(二)支持特色项目做优做强。(1)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生产,引导国家鼓励的农业项目的投入,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2)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落实好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资的力度。(3)支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发展,着力服务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扩大投资建设。(4)支持绿色生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落实好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饮食业、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咨询业、信息业以及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三)改进税源管理方式。对重大项目的税源管理,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实行专人专责管理,做到“三规范”。(1)规范重大项目税收信息的采集录入行为,建立重大项目涉税信息处理及税源管理的跟踪反馈工作流程。(2)规范重大项目税收的征管行为,对跨行政区域的重大项目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划分原则如下:跨县(市、区)的重大项目,由市局统一协调征管,跨乡镇的重大项目,由县(市、区)统一协调征管,有效防止重大项目税收多头管理,争抢税源的现象。(3)规范对重大项目税收的专项调查、清算和管理,对重大项目税收清算,实行一年一清算,由专业管理部门根据纳税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对项目建设当期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督促自查自纠,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四)规范地税稽查行为。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行稽查计划制度,统一作出计划安排,未纳入计划的,不得随意检查;除上级交办、举报等专案稽查案件外,对当年新增投资项目,原则上免于稽查;严禁多头重复检查,对跨县建设项目检查统一由市稽查部门组织实施,对同一项目每年至多检查一次;实行限时检查制度。对各类投资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做到快查快结;实行检查反馈制度,实施检查后,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依据、拟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征询被查对象的意见,严禁乱查滥罚。
(五)提供多元申报服务。进一步加快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创优服务模式,为重大项目的纳税人提供刷卡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同城办税、POS机刷卡缴税,推进网上办税,逐步提供网上申报与审批、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税收论坛等为一体的网络服务。
(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重大项目投资意向和建设的基础信息,准确掌握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设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台帐,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对在谈项目,提前介入,跟进服务;对在建项目,全程跟踪,贴近服务;对在产项目,上门纳谏,按需服务。在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税收筹划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帮助重大项目落户、建设、发展。
(七)简化管理服务流程。本着“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服务项目建设无小事”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方式。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纳税提醒服务等服务方式,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授权审批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办法,清理和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表证单书等涉税资料,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全面落实“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立重大项目建设特服窗口,专人受理,专人办结。推行服务项目建设联系卡制度,制作含服务重大项目地税领导人、地税管理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服务事项、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的服务联系卡,发放给服务对象,方便联系办理涉税事宜。
(八)建立服务评价体系。推行廉政预警机制,对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进行信息化跟踪问效,按照分级管理、逐级监督、奖惩分明的原则,设立地税干部执法服务及廉政情况监督卡,广泛开展“纳税人评地税”活动,完善对项目建设服务的评价与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三个服务”违诺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地税人员对服务重大项目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不作为,造成重大项目纳税人投诉经查属实的,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以服务重大项目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加强与市、县(市、区)发改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全市新建、续建、建成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总列出全市重大项目清单。
(二)研究部署。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全市筛选100户重大项目工程,落实10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实行挂点服务。
(三)组织实施。挂点服务领导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挂钩联系的重点项目,深入项目一线,了解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掌握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协调解决涉税难题,从管理上减压,从服务上提效,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发展,切实使项目进得来、建得成、留得住、长得大。税收管理员要加强重大项目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市、县(市、区)局每年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纳税人座谈会,加强与重大项目纳税人交流与沟通。接受重大项目纳税人对地税工作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四)检查督导。建立服务重大项目的考核评价机制,市局定期进行督导,逐项进行评估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市局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组织,明确服务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强化服务重大项目规划、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研究分析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涉税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及时协调解决好重大项目建设税收管理各部门和各环节之间的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部门的配合、支持,为地税部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创新服务措施。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项目投资建设的规律,认真研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在细化重大项目建设税收管理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在创新服务机制上求突破,在落实服务举措上找出路,通过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积极探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增强服务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增强服务本领。要以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使广大地税干部更好地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接受考验、增强本领。要着力引导地税干部正确处理好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依法纳税与简化程序、严格执法与促进发展“三个关系”,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在执法中服务,在管理中服务,打造“你发展我铺路,你投资我服务,你困难我帮助”的良好地方税收环境。
附:宜春市地税系统百名领导干部服务百个重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