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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信息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0-1-4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企业科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等
10
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市服务业办、市财政、市环保局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通力合作,扎实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印发了《宜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三是组建了市服务业办、财政、环保三部门联合办公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派驻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领发放工作如期进行。四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宣传。五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指导、现场办公等形式,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各方建议,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截至目前,宜春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报废车辆
227
辆,其中老旧汽车报废
198
辆(农村客运车辆
194
辆),黄标车报废
29
辆;补贴金额
211.2
万元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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