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在全省31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我市有奉新、靖安、万载县和袁州区4县区列入示范县中,占全省12.9%。
《实施意见》明确了2009年每个示范县将得到财政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助、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聘请专家、农技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技术资料印刷等。
《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围绕主导产业,加强示范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帅选与推广,每个示范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不少于1000个、建设示范基地不少于10个、每年集中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左右;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强化推广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知识更新制度等,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逐步建立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路。主要实施内容是: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设,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技推广活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当作一项全年重大任务来抓,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要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将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加强政策和技术指导;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建功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