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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票据领购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3-2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
           
 事项依据: 《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55号令)
 办理对象及 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新领购单位带好票据领购申请书及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向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申请领购;已领购单位带好领购证及已使用票据存根。
 申办材料: 新领购单位带好票据领购申请书及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向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申请领购;已领购单位带好领购证及已使用票据存根。
 办理程序: 1、申请:新领购单位带好票据领购申请书及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向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申请领购;已领购单位带好领购证及已使用票据存根。2、审核: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根据票据领购单位申请,进行审核后,对新办领购单位核发票据领购证,凭领购证领票;对已购票据单位使用过的票据存根进行审核,经核查无误后,予以领购新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非税票据8元/本)、收款收据5元/本(赣财综[2002]15号)。
 附  件:
 承办机构: 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政府工作日 市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处(市财政局内) 邮编:336000
 联系方式: 0795-3571832
 监督电话: 0795-35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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