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提优、效率提速、素质提高”为目的,以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八项服务承诺”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全市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和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运作机制,使全市财政干部在履行职责和能力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上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按照省、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十项工作的落实。市局责任科室(单位)要按以下责任分工,在2月底前就市局机关抓好落实,分别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
(一)优化行政项目审批。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度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大力减少审批项目,大力减少审批环节,梳理修订有关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项目能精简的就精简,能委托或下放的就委托或下放,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同时,把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基础上至少缩减30%。此项工作由行政服务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二)提高资金拨付速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理顺文件运转程序,精简工作环节,严格工作责任,做到财政资金“早分配、早报批、早拨付、早到位”。 此项工作由国库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三)提升资金监管绩效。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明确各业务科室重点履行事前、事中监管职责,财政监督局重点履行事后监督和对各业务科室履职的再监督职责,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全面、实时、动态的资金收付信息监控体系,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项目范围,特别是对各项惠民资金要进行重点监管,发现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此项工作由财政监督局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通过专题调研,建立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培植财源的扶持机制;二是建立完善鼓励投资的引导机制;三是建立完善金融合作信用机制;四是建立完善依法征管的收入征管机制。通过调研,制订出台《宜春市本级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此项工作由预算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五)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要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建设的“十八条”意见,认真抓好落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确立真抓实干的态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落实高效、快捷的作风,办实事,求实效,始终保持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认真践行“八项服务承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力戒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打造“效率·温馨”的机关团队,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此项工作由机关党总支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六)完善具体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及工作规则,抓好局机关内部考评考核等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认真兑现“八项服务承诺”,继续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此项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密和特殊要求外,各项财政政策、政务公告、重大资金安排等相关事项都要对社会公开。印制政务公开手册,设置政务公开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设立网上政务公开专栏和意见箱,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应公开事项。此项工作由秘书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八)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在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大“金财工程”的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打造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平台,提高财政资金拨付速度和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九)树立清正廉洁形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制度,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加强财政干部纪律监督,杜绝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十)提高干部素质能力。以打造“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积极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市财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此项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三、方法步骤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时间为期一年,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参加“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对象为市局机关和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市、县(区)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1月4日-2009年2月28日)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全省、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胡幼桃省长助理在全省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规定要求等。利用财政内网、财政简讯、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开设“机关效能年”活动专栏。通过学习动员和宣传发动,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2009年10月31日)
1、深入查找问题。要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查找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查找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是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太长的问题;
(2)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3)“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
(4)不给好处不办事及“吃拿卡要报”问题;
(5)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6)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作风散漫、怠慢、傲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7)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
(8)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找出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影响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
2、制定整改措施。对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个人和科室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交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局机关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要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完善规章制度。要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要将完善的各项制度汇编成册。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0日)
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于巩固、完善和提高,按照活动的主要内容,制定科学、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年终考核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逐级上报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效能年活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级财政部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财政系统要把效能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财政机关工作效率和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工作流程的精简和优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凡是对本部门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影响财政部门效能的典型事例要公开曝光。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争取党政领导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加强与当地“效能办”的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情况。要善于捕捉亮点,对准焦点,加大在省、市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市局将定期编印简报专刊,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稿件,及时反映效能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推动效能年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3、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先创优,高标准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规定的效能建设工作任务,以优良的效能建设成绩迎接“效能办”的检查,并争取最好的成绩。为确保今年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对“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提高机关效能,制定本科室(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报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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