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由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宜春政府网(http://yichun.gov.cn)和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ycscg.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山西路,邮编:336000,电话:0795-3550070,电子邮箱:jxyccgj@163.com )。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创新形式突出特色、强化监督确保实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领导完善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大重要日作议程,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安排专项经费,加大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人员培训、软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十四项制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创新形式突出特色。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完善原有的“12319”城管服务热线、系统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公共查阅台、受理处、资料索取窗口、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加强系统网站建设,对宜春城管网、宜春公交网改版提质,3月份宜春供水网开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或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宣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现了多渠道、多形式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突出城市管理职能特色,为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我局职能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应公开信息基础上,实行服务类信息优先公开制、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公开制,第一时间公布、宣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制定了《宜春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宜春市中心城区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宜春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公开我市城市管理方面重大事故事件信息,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市民享有知情权。
3、强化监督确保实效。一是加强内部考核检查,2009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并定期对局属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通报;二是定期自查及时整改,采用月疏理、季点评、年盘点的方法,定期自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整改速到位;三是广泛征询改进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发函征询等形式,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条(中国宜春政务网17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5条,工作动态信息259条,法规政策49条,公告类信息19条,公共服务信息11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3条,其他信息36条;举办或参加城市管理新闻发布会、网友见面会等7次;发布应公开的事权、财权、人权政府信息125条;及时公开化解重大事故事件政务信息;定期对我局职能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未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投诉情况
受理市民咨询、投诉、举报、建议3379件,其中:群众来信来访185件,办结率100%;中国宜春政府网政民互动系统网上咨询投诉330件,办结率100%;“12319”城管服务热线接听2864件,办结率96.1%。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成绩,被评为“江西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宜春城管网网站建设获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互动交流组优秀奖”,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0年我局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补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例外”的原则,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一次补充、完善、更新,为市民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二是规范优化流程。进一步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提高公开效能,增强政府信息时效性,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