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城管委会、城管各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局、环卫处:
现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强化城市市容管理,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促进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创建宜居城市为契机,以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为原则,以改善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二、整治时间
自8月12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乱扔乱倒整治
各执法大队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对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对问题突出、情况严重的单位、店铺和个人,上门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建立台帐,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公园、绿地的清扫保洁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管护。
责任单位:中心城管委会、各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工程处、园林局、环卫处
(二)占道经营整治
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店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还路于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
(三)户外“牛皮癣”广告整治
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生活小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等处乱贴乱画的非法广告,集中对“牛皮癣”广告进行全面清除。
责任单位:中心城管委会、各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工程处、园林局、环卫处
四、工作措施
1、启动“门前三包”评点
每周召开一次评定“门前三包”最差单位例会,客观认真评定出“门前三包”最差单位,并予以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年终的评先评优及宜居社区的创建中,将以此作为一个重要依据。
2、启动曝光台
在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由各综合执法大队用摄像机、照相机将市民的一些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良现象进行拍摄(如:临街店主将店内垃圾扫到人行道上、行人随手乱扔垃圾等)并在媒体进行曝光,帮助市民改掉生活中的不文明陋习。
3、实行严管重罚
各综合执法大队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实行严管重罚,对占道乱摆卖、跨门槛经营,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随意倾倒垃圾及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违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步骤
1、集中整治阶段(8月12日—9月25日)。全面落实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责任单位组织具体实施,集中时间、人员,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特别是对一些重要区域要做到边整、边改、边巩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2、巩固提高阶段(9月25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决不能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探索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李俊波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志勇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曾慧萍、纪检组长张焕泉任副组长。成员由指挥中心、政治处、督查科、市容科、各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局、环卫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指挥中心,由宋凌云兼任办公室主任,万文文任副主任。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与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将整治情况每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确保达标。为了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督查科全面督促检查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迅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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