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内设23个职能科(室、处中心、分局、大队):
1、办公室
2、政治处
3、指挥中心
4、法制科
5、计财装备科
6、市容管理科
7、公用事业管理科(城市交通管理科)
8、户外广告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9、行政处罚科
10、督查科
11、审计科
12、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
13、市城市管理局明月山管理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明月山大队)
14、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
15、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化成大队
16、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秀江大队
1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官园一大队
18、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官园二大队
19、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灵泉大队
20、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湛郎大队
2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珠泉大队
2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下浦大队
2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凤凰大队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二、下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11个,其中事业单位5个: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余土管理中心、燃气节水办公室;企业有6个:供水有限公司、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公司、方科污水处理公司、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