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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编办   发布时间:2009-9-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市编办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要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基本结束时,要严肃认真地搞好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满意度的群众测评工作,对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成效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弘扬井冈山精神”的要求,围绕“解放思想,迎战困难,加速赶超,争先进位”这一主题,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穿始终,在扎实做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工作基础上,坚持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把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准,巩固成果、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测评工作坚持群众评判、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测评的主要内容
1、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综合评价;
5、对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三、参评人员范围
  1、本办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
  2、县(市、区)编办领导或部分干部代表。
  3、服务对象代表。主要是市直部分单位人事(秘书)科长。
  四、测评方式
  1、在本办组织测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测评。
  2、向县(市、区)编办发放测评表。由县(市、区)编办领导以及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参加测评。
3、召开测评会议。在本办会议室,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进行测评,并邀请指导检查组的同志到会指导。
五、测评要求
1、坚持求真务实。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来搞好测评,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在测评时,要将总结报告和测评表提前发放给测评人员,保证测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阅读和思考,提高测评质量。测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测评,实事求是地对测评内容作出评价。
2、正确对待结果。要认真收集测评的意见建议,重视测评结果的启示作用,把测评结果作为评判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以测评结果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对测评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抓好“补课”。
3、全程公开测评。要及时将测评方案、测评结果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此外,还要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公布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的措施,确保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2009年8月24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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