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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公 开
  

  受理依据:
  1、按照《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政府机关主动公开以下八大类信息:
  (一)、概况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二)、法规文件。包括政府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政府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四)、工作动态。包括政府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五)、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六)、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七)、行政执法。包括政府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八)、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2、公民可通过依申请公开向政府机关申请公开除以上八大类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
  国家秘密;
  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4、鉴于国家已对此项收费已经立项,但尚未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经请示省发改委同意,暂定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相关收费项目标准如下:

  1、信息公开检索费:每分钟0.2元(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收)

  2、复印费:A4纸每张0.25元

  3、打字费:A4纸每张2.50元

  4、光盘刻录费:普通光盘刻录费每张3.50元

  上述四项收费标准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索取信息产生的邮寄费按国家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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